办理地点:北京
是否面试:否
有 效 期:使馆定
最多停留期:根据客人行程而定
预计工作日:14天
特别提示
所需工作日:面试后10个工作日以上
是否需要面签:需要面签,提前预约
是否需要押金:不需要
签证有效期:使馆定
签证停留期:根据客人行程而定
所需材料: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本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所有内容页)
结婚证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
2.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
资产证明
1. 存款证明资金至少5万元.
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有正确的英文译文,不可手写.
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
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2. 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派遣函
由中方单位开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译). 该派遣函必须包括a) 申请人的姓名, b) 地址, c) 电话, d) 职位, e) 此次商务出访的日期, 目的及停留时间. 派遣函必须要有公司管理层的签名和盖章。需原件。如中方负责费用,需在派遣函中说明。
营业执照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需盖有每一年的年检章;
名片2张
个人资料表
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
(使馆一定会调查核实)
邀请
1. 在申根国地区的商务伙伴发给申请人的英文或丹麦文的邀请信。
邀请函需要包括a) 公司抬头纸, b)公司地址, c) 公司的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及网址d)签名.
该邀请函必须写明此次邀请的旅行日期、停留时间和目的、包括行程,或者已经事先允许的邀请信代码(仅针对经丹麦移民局许可的邀请信)
请注意: 丹麦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领馆邮箱 北京bjsambvisa@um.dk;
其他
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保额的医疗保险(报价不包含保险)、全程酒店确认、机票订单
备注
1)签证所需材料及价格会因使领馆签证要求的变动,可能随时有调整。
2)“工作日”为使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审核签发时间;遇有节假日、使领馆外交活动等特殊原因延迟出签,请客户予以理解!客户在未取得签证之前安排旅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3)签证入境有效期和境外停留有效期,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