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沈阳
是否面试:否
有 效 期:90天
最多停留期:30天
预计工作日:10天
收客范围:此类签证只能受理东北三省以内的户口。
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签证发给申请书(电子打印,不能用手写版本)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六个月以上)
3.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 个人简历(从毕业开始,参加工作至今的简历即可)
5. 二寸彩色照片1张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8. 个人简历(从毕业开始,参加工作至今的简历即可)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 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 法人印鉴证明原件或个人印鉴证明
3. 事业者登录证(法人登记簿藤本)或固有编号证(非营利团体)
如果邀请方是株式会社,那么必须要提供法人登记簿藤本和事业者登陆证。
4. 纳税事实证明
5. 商务往来的证明材料(购买合同,合作意向书或合同,其他贸易往来证明材料如L/C复印件,进出口报关材料,进出口业绩证明材料)
*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政府投资 机关,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 邀请时,可以免交第2,3,4项材料。
备注:此类签证只能受理东北三省以内的户口。